【脱轨】(8-14)作者:糖果雪山
作者:糖果雪山 第8章往事 认识吗? 余欢当然是认识高宴的。 高一的上学期,几乎是刚军训完,高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F市杰出企业家的儿子,家世好,样貌好,还擅长运动,虽然长了一张有些厌世的脸,但这并不妨碍女生们对他芳心暗许—— 相比之下余欢就普通多了:不擅长主动和人交往,从入学一来就独来独往,加上话少时常面无表情,许多人误会她性格高冷,极少有人愿意与她多做交流。 那时的她和他分别在不同的班级。 她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即便没少听同班的女生谈论他的名字,也并不怎么在意—— 虽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数学老师,作为课代表,她进出办公室时,偶尔也会撞到他,但他们从来没有单独说过话,甚至眼神交流。 直到某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她在办公室帮老师批改作业,肚子忽然翻江倒海地疼了起来—— 其实是例假,并非什么严重的问题。 但高中时期的她,太过瘦弱,气血严重不足,每次例假前到访的第一二天都如同受刑一般。如果例假前碰巧受了凉,那疼痛更是翻一个量级—— 老师被她苍白的脸色吓到,连忙就要送她去医务室,她拉住对方,在支吾半天后,对方总算恍悟:“咳咳……那这样,你休半天假,我打电话让你家里人来接你。” 高中的时候,余欢父母在外务工,她寄住在她大伯家。 那天,家里不巧没人,电话打了半晌都是忙音;余欢趴在桌子,表示等自己缓一缓,可以一个人打车回来。 数学却老师并不放心。 他想送她,无奈接下来有个重要的会议,正好高宴敲门进来,于是他一拍掌,把送余欢的任务交给了高宴。 “你……能自己走吗?”这是高宴对余欢说的第一句话。 余欢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桌子勉强地站了起来,高宴看着她,忽然微微别过头,然后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外面有点冷,不然你先披着我的外套吧。” 那天,余欢回家后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不小心沾了一块血迹。 这大概是高宴脱外套给她的原因。 但当时她并不清楚。 只是当她抬头,看到少年身姿挺拔,表情严肃,灯光打在他漂亮的脸上,周遭一切都显得潦草而寡淡。 鬼使神差地,她就接过了外套。 高宴撑着伞送余欢一路出到校门口,把伞递给余欢,自己则冲进雨中帮她截车。 当时老师的意思是让高宴送她出校门,帮她叫出租车。 可等到终于有出租车停下,余欢收了伞递给高宴,刚想把衣服也脱下还给她,对方却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先行上了车。 “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这雨越下越大了。” 余欢只好跟着上车。 F市入夏后便是雨季,几乎天天下雨,有时是连绵的阴雨,偶尔也会有瓢泼的暴雨。 那天本是细雨,两人上车后,天色却一下子暗了下去——涌动的乌云密布天空,豆大的雨珠忽然就砰砰地砸落了下来。 封闭的车厢虽隔绝了外界来势汹汹的狂风骤雨,但车身仍旧被暴雨打得啪啪作响。 余欢和高宴分坐在后座两头,喧嚣中,正好省了尴尬的交谈。 高宴侧头看着窗外。 缓过了一阵儿疼痛的余欢透过后视镜第一次认真地打量他。 昏暗不清的外景让他的一半侧脸隐匿在阴影里,辨不明晰;但无可否认,他眼深,鼻挺,配上恰到好处的薄唇,确实很是耐看,也不怪学校那么多女生将他奉为男神。 那天,高宴将余欢还送到她住的小区,撑着伞,一直到她进入干燥地地方,才接过她递还给他的衣服,转头上车。 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不普及,没有微信,也不流行转账。 打车的费用,余欢是托数学老师还给高宴的,她对他说过的话,只有那天到家后的一句谢谢。 此后再见,两人依旧如同陌生人一般。 余欢有时候都在想,那天高宴或许根本都不知道自己送的是谁。 她发育得很迟,初中的时候,别的女生就陆续发育,只有她到了高中都还像竹竿一样,没前也没后—— 至于长相,她的五官偏浓颜,配上现在饱满的脸颊和红润的气色,或许有不少人愿意称她一声美女,但那个时候,高中生的审美并不是这一卦的。 她过大的五官镶在又黑又黄的脸上,加上厚厚的眼镜——虽然也不至于丑,但配上她瘦弱的身材,丢在人群里,那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没有男生愿意多看一眼。 当然她也不是毫无特点,至少她成绩优异。 可人们会记住年级第一是,年级第二,甚至勉强记得年级第三,可年级第八第九呢? 何况后来她分了文科,高宴分了理科—— 清尊对旻序,高宴有馀欢。 某次同桌读到一首诗,指给余欢看。 馀欢,余欢。 她说,你看,你的名字竟然和高宴连在一起。 余欢其实早就知道那首诗。 但那又如何?谁会把她和高宴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如果不是多年后她和他因为工作原因建立联系。她想,高宴可能压根不记得,他的高中生涯里,有个人叫余欢。 第9章情书 “你舅舅当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当然认识他,不过他应该不认识我。”余欢点好餐,将菜单放到一旁。 “风云人物?”沈逸林帮她倒了杯茶水,“我妈说那时候很多女生追他,有这回事吗?” “对啊,就连我都给他写过情书呢。” “真的假的?”沈逸林放下茶壶,满脸的不可置信。 “很意外?”余欢抿了口茶。 “……不是。”沈逸林,“你……余律师你看上去就不像那种会给人写情书的人啊。” “如果是有人出钱呢?” “哈?”沈逸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暴雨事件后。 高宴不一定记得余欢,余欢却没办法不注意高宴。 他就是那种让人难以移开目光的人,如果硬要说和,和如今的沈逸林有点像,但没这么阳光开朗,却多了一份事故和沉稳。 他出众的外形,让他在人群中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连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都像是偶像剧的截屏。 何况他还有家世和脑子——余欢曾批改过他的数学作业,他写的一手好字,逻辑思维和创新意识都很强。 但余欢觉得这些都不是最难得的,最难得的是他从没表现出任何的高高在上或者不可一世,为人处世一向无可挑剔——就像那次他送她回家。 尽管很多年后,余欢出了社会,见识了各式各样的人,才明白——有一类人在交往时展现出来的妥帖和风度,不一定是真正的温柔,只不过是他们从小在富足的家庭环境与充裕的优越感下自然习得的一种处事准则罢了。 他们乐于表现得Nice,乐于施一些恩惠,因为这些恩惠既不劳心费力,也不伤神耗脑——甚至你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更隐秘、更深层次的傲慢。 因为自己生来优越,于是对不自觉对他人悲悯。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处事方式,对于少有机会体验它的人来说,确实据有极强的杀伤力。 从班花到极花,从学妹到学姐。 学校里不乏同高宴告白的,不过都被得体地拒绝了。 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高二的上学期,有个省级的作文比赛,余欢拿了奖,班上的转校生便找到她,让她代写一封情书。 现在想来,余欢已经不记得情书的内容了,无非一些欣赏对方,想要机会认识对方的话,还有几句诗歌,或许酸的掉牙。 反正不管多费尽心思遣词造句,最后大概率都会变成毫无意义的废纸。 余欢写的并不算用心,但意外地是,高宴居然收下了,甚至还约了对方出去—— 尽管约会进展得不太顺利,两人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所以,因为这封情书,两人还是见了一面?”沈逸林的关注点却有些偏,“是什么样的情书啊?后来舅舅知道这封情书是你写的吗?” “……”余欢,“这不是重点吧。” “如果一个女孩的长相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你会因为对方情书写得好,而答应和她约会吗?”她问沈逸林。 “……”沈逸林无法反驳。 “所以重要的并不是情书。”余欢,“况且对方付了钱,那就是她的情书。” “多少钱?” “我一周的生活费。” “这稿酬也不是很高啊。” “你知道是多少?” “不知道。”沈逸林摇头,“但你不像那种会乱花钱的人。” “……”余欢。 “话说回来,即便对方付了钱,按照着作法,对方只有使用权,你依然拥有版权。” “上菜了……赶紧吃饭吧。” 第10章婚礼 沈逸林在律所适应得很快,除了第一天的乌龙,后面没再出什么岔子。 一晃到了周末。 余欢有一个婚礼要参加:合作公司利达地产的前任CEO——梁诗韵的婚礼。 新郎是着名建筑设计师,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两人互为彼此初恋,兜兜转转重新在一起,简直比言情小说还像小说。 高宴也出席了这场婚礼——作为伴郎。 他穿上新郎同一色的西装,只是领结换成了领带。 应该庆幸新郎也是一表人才,否则,就高宴鹤立鸡群的气场和样貌,他必然会成为整个会场的焦点。 余欢远远地坐在宾客席,看着他被人群簇拥,一群人上前找他说话、敬酒。 不得不说,什么圈子他都混得如鱼得水;那场景不免让余欢回忆起遥远的高中情—— 直到婚礼开始,在简单的仪式后,进入亲友致辞环节。 “能够成为这场婚礼的伴郎,是我的荣幸。我是新郎的大学室友,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高宴接过话筒,“如你们所见,两人是大学同学,不过要问两人怎么在一起的,我想我应该有一份功劳——” 他开始讲述这对新人的过去:新郎如何因为他的怂恿参加了一个比赛引起新娘的注意,两人如何坠入爱河,又如何偷偷瞒着班上同学偷偷的恋爱,如何因为异地恋分手,多年后两人又如何因为他的一个项目重逢…… “十年了,我也算见证了他们一路的艰难和坚持,终于喜结连理——”他向他们点头时,嘴角拉起由衷地微笑,然后转向观众,“让我们一起祝他们幸福。” 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不管讲什么都有感染力;随着他话音的落下,台下顿时掌声四起。 然而就在这掌声和起哄的恭贺声中,余欢听到了一个八卦。 “讲的真好,他要是把自己当初追求人新娘那段也讲进去就更精彩。” “……你别这么损行不行?” “开个玩笑嘛。不过我是真的挺佩服他——他当初那么声势浩大地追求梁诗韵,今天梁诗韵和楚夏结婚了,他现在居然来做伴郎——真当同学们都没有记忆啊。” “要不然怎么是成大事的人?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哈哈……” 旁边,两个男人语气略酸地谈论着。 他们看似赞赏,实则取笑的腔调下,嫉妒展露无遗。 余欢并不意外,意外地是谈话的内容——高宴曾追求过梁诗韵。 余欢去看台上的梁诗韵。 她穿剪裁合身白色的纱裙,露出性感的锁骨,戴着清新雅致的头纱,整个人仿佛一朵带露百合,优雅又不失娇艳。 从过往她和她的接触来看,除了美貌,对方的人品和才华亦是上层。 这样的梁诗韵,身为女人的余欢看着也觉得喜欢。 但就像沈逸林说的“你不像是那种会给人写情书的人”,高宴看上去也不像那种会追求异性的人—— 从高中时期那些写情书的女生,到这几年她看到,费劲心机想要贴到他身边的女人——他身边一直不缺异性,但他从没对谁表现出过多的青睐和在意。 他高中时期的女友是对方先追求他的,前两年分手的那位同样如此。 余欢还没和高宴成为炮友之前,曾无意撞见他前女友同他提分手—— 对方控诉他,虽然看上去像个称职男友,体贴包容,也会在节日准备惊喜和礼物,但永远缺了一点主动,一点上心—— “你真的在乎我吗?为什么我觉得你在乎只是女朋友这三个字,谁带上这个头衔,你就关心谁;而我并没有什么特别,随时可以被你换掉。” 这是对方的原话。 余欢很难想象,像高宴这样的人,真正喜欢、追求一个人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婚礼的致辞不错。听说新娘是你女神,想哭的话可以找我。”收回目光,余欢发了一条信息。 此时高宴还在台上,完成最后的亲友和新人的合照,他摸出手机看了一眼,忽然抬头看向台下—— 他的目光扫过观众席,到余欢这桌时,微微停顿了一下,状似很不经意的一瞥。 但就是这一瞥,余欢确信他瞥到了她,因着他目光里含了轻微的不满和警告。 或许不该开这样的玩笑。 余欢低头,忽然手机轻轻震动,一条短信进来,是高宴发来的:埋在你胸前哭? “……” 真不该开这个玩笑的,余欢皱眉,还没回复,手机又震动了,还是高宴的消息。 四个数字,看上去像是房间号,后面还附了一句:五分钟后过来。 第11章舔胸(H) 众人都在婚礼会场。 穿过空旷的走道,余欢来到高宴发的房间,房门虚掩着,她轻轻推开,高宴坐在窗边的皮制沙发椅上,背风逆光,正抽烟。 纱帘轻轻被风鼓动,房间里还飘着没有散去的烟味。 看到余欢进来,高宴把手里快烧干的香烟按进面前矮桌上的烟灰缸里,招呼了一句:“来啦?” 一旁的茶几上摆了一瓶正醒着的酒,几道菜肴和一盘点心,全都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怎么光点不吃?”余欢问。 “难过,吃不下。”高宴陷进座椅里,抬头看她。 他整个人逆着光,凌厉的线条看不太出具体的表情,但语气明显是戏谑的。 余欢之前还同他开玩笑还隐隐担心不妥,想在看他这副样子,反而放下心来—— 也是,做人做到他这个份上,有什么是真的值得他难过的呢? 余欢歪下头:“这酒店的东西很难吃吗?” 她说着将手提包放到一边的长沙发上,执起筷子夹了一块点心。 软糯的条状密糕,味道不错,就是有些甜腻,她于是又取了旁边的酒杯,倒了些酒。 淡石榴红色的酒液,香气清新,酒体轻盈,单宁阻尼感恰到好处,余欢虽不太懂红酒,亦喝得出来这瓶酒应该不便宜。 正好弥补她送出去的礼金。 她干脆在沙发另一头坐下,就这么一口酒一口菜地吃了起来。 高宴见状,也给自己也到了杯酒——只是仍旧没动筷子,就那么看着余欢吃。 座椅很宽大,他坐在沙发另一头,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放肆地在她身上游走;分明在说等她享用够了,就该他享用她了。 被那么灼热的视线盯着,余欢的身子也跟着躁动,一时间口舌之欲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好了,我准备好了,你要开始哭吗?”最后喝了一口酒,她擦了擦嘴,微微后倾,挺起胸脯。 像大多数炮友一样,两人很少在光线明朗的环境下做爱;余欢没办法像高宴那样自然地开场,于是借玩笑缓解尴尬。 “哦?”高宴的酒杯停在空中,抬起眼帘看了她一眼,又将视线下沉至她胸部,“衣服,不脱掉吗?” “……” 余欢只好去解自己的扣子。 白色衬衣刚被打开了三颗纽扣,黑色蕾丝的bra便露了出来,漂亮饱满的乳房被那半罩型的胸罩遮住,挤出深深的乳沟—— 只一眼,高宴的目光便变得黯沉。 “内衣也一起。”他道,用目光不动声色地描绘着那高耸的胸的浑圆。 余欢挑眉,反手继续去解身后的内衣扣。 如果硬要比较,余欢一向觉得自己的身材比脸蛋更有吸引力,尤其是那一对胸。 高中发育迟缓,她一直瘦得像竹竿,于是到了大学就疯狂想要找补:吃到吐的木瓜,喝到吐的牛奶,还有健身时刻意锻炼胸肌的动作—— 现在想来,她也不确定那些努力到底有没有用。 但从大学到毕业后的几年,她的胸部确实随着她整个身材的丰盈,像面团发胀般慢慢鼓了起来。 甚至因为她那些习惯,她的胸部又白又嫩,滑腻柔软,在脱下内衣后,依旧圆润而丰挺,随着她微微加速的呼吸颤动着。 “过来。”高宴此刻连嗓音都变得暗哑。 余欢在他专注地凝视下又挪动了两步;她屈膝跪在沙发上,而高宴坐着—— 这样的高度让他的脸正好与她胸部齐平。 他伸出手抓住那轻晃的盈白,略微粗糙的指腹抚过滑腻的乳肉,微微摩挲着,然后将嘴唇贴了上去。 亲吻,舔舐,随后是吸吮…… 他埋首于她双峰之间,深嗅着她的味道,张口轮流咬着两块软肉,在上面留下了淡红色的不规则的痕迹…… 他泡过酒精的嘴唇湿漉漉的,异常柔软;而他的唇舌又一向灵活—— 很快余欢就在他的舔舐下发出了颤抖而破碎的喘息。 “我喜欢你今天的香水。”他继续用舌头在她挺立的茱萸上打转、摩挲,吸了口气,低声道,“比上次好闻。” 哪有什么香水,不过是被胸罩捂久了的体味和一些残留的洗衣液的味道罢了。 余欢想,却并没有煞风景地说出来。 她昂起头,半张着嘴喘息,胸部随着呼吸的节奏而起伏。 双乳被唾液一遍遍地沾湿。 他温热的口腔包裹着她胸上的软肉,恰到好处的吸吮让她舒服得连连呻吟—— 余欢想自己下面一定湿得厉害。 花液外涌的感觉是那样清晰而频繁,几乎湿透她轻薄衣裤。 “唔……啊……” 她在喘息中呻吟,抓住高宴的一只手,领着他探向她的两腿之间。 那样热情的濡湿,他隔着布料都摸到了一手的水液。 他于是微微用力,将手指压入那凹陷处。 “啊……”余欢颤抖着扭动双腿,忍不住紧抓他的手臂,抬头乞求地看着他。 他这才松开她:“自己坐上来。” 第12章阳台(H) 高宴的裆部已经有明显的凸起,但衣服还是整齐的。 不得不说这身伴郎礼服很衬他,深灰的颜色得他越发眉梢英挺,剪裁得体的衬衫隐约露出他结实肌肉轮廓,生生勾勒出几分禁欲的气息。 她于是没有去脱他的衣服,而是拉开拉链,把他灼热的欲望从裤子缝隙中释放了出来。 本就饱胀的茎身一下子变得更加硬挺。 余欢双手握住高宴逐渐显出侵略性的粗长性器,用柔软的掌心揉弄敏感的顶端。 西服下的肌肉随着她的动作瞬间绷紧。 她这才够着手取了一旁的套子拆开,帮他带上。 狰狞的性器,昂扬的挺立着。 余欢跨坐高宴腿上,用一个略微难堪的姿势,低下头,扶着它对准自己湿热的肉洞,缓缓坐下去。 花穴早润滑到位。 她的柔软与他的坚硬形成强烈反差,她放松下体,很容易地便让巨物一寸一寸撑开肉壁—— 热情肉穴下意识地向内收绞,软肉吸附着高宴的阴茎,像是一张贪吃的小嘴。 高宴被夹得倒抽一口冷气,他半眯着眼,看着身上人略显放浪的动作,呼吸被动随着对方吞入的动作,变得越发浊重。 他们很少在白天干这样的事。 都是漆黑的夜里,再不济也是光线昏暗的黄昏。 高宴身上的烟草、酒精气息混合他独特的气息萦绕在余欢鼻尖,她的袒胸露乳和他的衣衫齐整成为鲜明的对比—— 一想到眼下的场景,余欢下身便湿的一塌糊涂。 下体被满满当当撑开带来的饱胀和酥麻——快慰得让人目眩,仿佛全身的神经带被逐个碾压。 她忍不住前倾,将一只手撑在他肩上。 高宴单手揽住她的腰,帮她稳定重心,将她固定在自己身上,带着她一起向后靠进沙发椅背。 女上位,最棒的一点,在于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掌控节奏。 她屈膝抬腰,缓缓起来又慢慢坐下。 这样的节奏,特别适合腾出心神聊点什么,比如——今天听到的八卦。 “听说你当初疯狂追求过梁总。”她攀着高宴的肩,小幅度扭动,“所以怎么个疯狂法?” 高宴虚握着她的腰,腰腹不时挺动,闻言微微皱眉:“写信、送花、表白。” 简洁的回答,很是敷衍。 “就这样?”这与余欢心中的疯狂有些差距,她忍不住追问。 “那你觉得应该怎样?”高宴抬眼看她。 余欢转动眼球试图思考。 可在她即将开口的时候,高宴忽然扣住他的腰,一记深挺:“做爱的时候还是专心一点。” 他故意将“做爱”二字咬得色情而煽情,舔着她脖颈间的肌肤,让她忍不住打颤。 紧接着,他扣住她的腰加大动作的幅度。 被上下顶弄着,余欢很快就被快感的浪潮淹没,喘息着再问不出别的。 这样也不错,余欢仰起头想。 这才是他们一惯的相处模式,不需要太多的交流,只有欲望和本能,以及充满张力的性—— 她索性闭上眼睛,摆动腰杆迎合高宴的律动,完全沉迷在感官的世界里。 喝下的酒精开始发挥作用。 余欢的身躯开始变得潮红,渗出细密的汗珠。 高宴也是。 汗水催生更多的燥动和荷尔蒙,两人压抑的喘息和细碎滑动摩擦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让屋里的空气似乎也跟着变得闷热起来。 很快,余欢便汗涔涔的趴在高宴肩头,挪动着有些酸软的腰肢,吞吐的节奏越来越慢。 “没力气了?”高宴问,接替了她的工作,抱着她小幅度挺动—— 然而并不得劲,于是又抱着她起身:“我们换个姿势。” 余欢被高宴抱了起来。 她整个人攀在高宴身上,紧紧搂住人的脖子,穴内还含着她的性器。 站立的姿势让性器顶的更深了,她的乳房摩擦着他的胸前的衣料,走动的时候,余欢甚至能感觉到他性器在自己穴里跳动。 太刺激了。 余欢趴在高宴肩头轻喘。 然而更刺激的时,她脚落地时,她发现自己站在阳台。 “你干嘛……” 这可是在室外? 意识到只一点,余欢捂住胸口下意识地就要往回屋。 高宴却堵住她的去路:“没有人。” 他说着扳着她肩头转身。 高楼之下是一片海,海浪不断拍打海岸,微风中带着海水的咸味,外面确实空无一人。 余欢这才放松下来。 没了阻挡之物,之间穴内滑腻的液体全顺着大腿流了下来。 高宴用阴茎磨着余欢柔软腿根,很轻易就再次顶了进去。 他把西装外套脱下啦,披在她肩头,让她屈身抓着栏杆,自己则从后面重重地撞击她。 余欢迎风站立,偏低的温度加上室外的刺激,让她整个人从上到下每一处都不自觉地绷紧 “别咬那么紧。”高宴压在她身上,嘴唇贴着她颈侧吐气。 他用双腿顶开她的双腿,粗胀的性器狠狠擦过她体内的敏感点;双臂则搂住她的腰,滚烫的手心横过她的肋骨,握住她晃动的胸,一拉一扯揉捏着她敏感的乳尖。 余欢被夹在他结实胸膛和透明栏杆之间,裸露的皮肤摩擦的发疼,除了破碎的呻吟说不出话。 大海翻卷着白色的浪花,正午明媚的阳光照在波浪上闪烁,整个海面仿佛铺满钻石。 余欢从前幻想自己的婚礼时,也曾想过在海边办婚宴。 想象中也是这般美好的天气,阳光也是这般耀眼—— 而现在,就在这耀眼的阳光下,别人的婚礼中,她正在酒店的阳台和伴郎激烈地做爱。 这种感觉有些荒诞。 “以后我的婚礼,你会来吗?”不停摇晃的视线有些模糊,恍惚中,余欢忽然开口。 她也不知自己为何会开口。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身后人明显一滞。 她回头,正对上他缓慢聚焦的目光,还有随之皱起的眉头。 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他的唇紧抿,不知是她的问题太过冒昧,让他不知如何回答;还是做爱期间提这种问题太过扫兴,他不想问答—— 余欢最终别开眼:“开玩笑的。” 第13章八卦 “周末梁总婚礼,你没去吗?”周一,茶水间,同事Amy问余欢。 “去了啊?”余欢搅动着咖啡,不解地问。 “那我怎么没看到你?”Amy。 余欢想起那天的荒唐事,扯谎道:“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 “哦。”Amy应了声;她到得晚,没听到高宴的致辞,又问,“听说新郎和新娘是大学同学?” “嗯。”余欢轻啜了一口咖啡,点头。 “我下个月还要参加一场婚礼,新郎新娘也是同学。”Amy道,沉思了一会儿又开口,“好多学生时代分手的情侣后来毕业后又走到了一起,好像大多数人在找结婚对象时都更倾向于找老同学,你说为什么呢?” “因为知根知底?”余欢放下杯子,“比起后来认识的人,或者学生时代的感情更纯粹?” 毕竟学生时代,人考虑的东西更少,入社会后则需要各种权衡利弊。 Amy闻言又陷入了思考, 余欢看出了她的不对:“难道你也想找老同学?还是有同学找你?” “没有啦,随口感慨一下而已。”Amy连忙摆手,忽然又看向余欢:“你有这样的候选项吗?” “……”余欢愣了一下,“没有。” Amy却从这短暂的停顿中看出不对:“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余欢只好再次声明。 沈逸林却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什么有没有?” 看来八卦不止是女人的天性。 Amy和余欢对视着笑了笑;Amy端着杯子出去了,余欢则转身看向沈逸林:“休息了一个周末很精神嘛,有去哪里玩吗?” “没有,拆了两天快递。” “……” 所以除了八卦,他还痴迷网购? 余欢忽然有点怀疑沈逸林的性取向,对方看出她眼里的不对劲,连忙出声道:“都是些简易的家具和软装啦。” “我现在住的地方只有基本的家具,啥都没有。”沈逸林又解释道,“回来后我发现国内网购果然特别方便,就在网上买了一堆东西;好多都要组装,于是就留到周末一次性拆咯。” “……哦。”余欢的目光又恢复了正常,“你没有和你爸妈一起住?” “他们在国外。” “?”余欢,“我以为你是留学回来呢,原来是一直就在那边啊……” 诶,不对啊,他高中明明是在F市读的—— 余欢有些疑惑了。 “不是美国,我爸妈他们在加拿大,我大二的时候他们移民出去的。”沈逸林只好继续解释,“我爸妈都是搞珠宝设计的,你知道的,这行在国内不怎么受重视,尤其外公决定进军地产后……早在我两岁的时候,我爸妈就申请了自雇移民,不过当时我外公外婆闹离婚,舅舅又未成年,我妈放心不下……后来舅舅年纪大了,外婆身体又不好……就一直拖着,直到前两年他们才终于成功移民过去了。” 沈逸林在说到她外婆身体不好时微微顿了一下,尽管没话说,余欢也猜到了后面省略——她外婆过世了。 沈逸林的外婆,高宴的母亲——严裕华,严女士;和高宴的父亲高程一样是F市着名的企业家。 他们俩的发家史,在F市可以算作传奇:靠着倒卖小商品白手起家创立了F市最大的饰品公司并建立自己珠宝品牌又迎转型风口,在地产开始崛起的2004年,并购当地一家地产公司,建立F最大建材城;而后大规模进军地产行业,直至有了今天的乐尚—— 不管高程,还是严裕华;在F市都是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高中的百年校庆上,余欢曾远远地见过一眼严女士本人,在那个自媒体还不发达的年代,严女士看上去明显比照片上更漂亮,更睿智,干练又不失和蔼——只是精神不太好。 据说那个时候她就被诊断出了癌症。 此后七八的时间里,她一直在和疾病做抗争。因为病情,她渐渐淡出了人们视线,直到两年前,F的本地新闻又一次报道了她——却是她因为癌症恶化辞世的消息。 “所以,你一个人住?”余欢。 她其实想问沈逸林,你外公呢?而后她又迅速想起高程这几年放飞自我的行径——据高宴不屑的透露,高程的新女友也就比沈逸林大了不到两岁。 沈逸林估计和高宴一样心有怨怼呢,余欢于是换了个问题:“离这里远吗?” “近倒还挺近的,不过我在这里只是实习,过几个月可能还要换住的地方——”沈逸林吐气,“本来我想先住舅舅那里的,可他居然跟我说不方便——” “他现在又没有女朋友,都不知道有什么不方便的?”他忍不住吐槽。 “……”这个余欢就不方便发言。 不过沈逸林还是太单纯了,她想。 男人的所谓没有女朋友,谁知道是真的没有女朋友还是有别的猫腻呢? —————— 第14章差异 下午,余欢带沈逸林去处理一单新接的案子,一单涉及商业机密泄的案子—— 余欢虽不擅长诉讼,但罗纳工业是律所建立之初的合作伙伴,余欢在同Fred商量后,给对方推荐了靠谱的诉讼律师,同时带沈逸林一起跟进这个项目。 三人约定好了时间,一起去到罗纳工业。 余欢不是第一次来了,她轻车熟路地带他们穿过由玻璃隔成办公室,来到一间会议室。 会议室里,罗纳的安全工程师Eric起身,在简单和他们打过招呼后,便和他们讲解起了事情的经过,并登入内部系统Rhone,给他们演示通过系统的每一步。 这部分与法律工作关系不大,Eric只能尽量用三人能够理解的语言来表达。 “你听懂了吗?”Eric和负责诉讼的律师被罗纳的老总请去另一间办公室的时候,余欢问沈逸林。 “嗯。”沈逸林总结道,“简单点说就是‘有人偷偷溜进来,偷走了写有秘密配方的那张纸’。” 计算机专业出来的果然不一样啊。 余欢感慨,继续提出她的不解:“按Eric的说法,在罗纳网络中,没有一条信息不存在至少一级冗余,包括被窃取的数据……” 刚开了个头,就听到敲门声。 余欢抬头看去,罗纳的人事兼行政主管——Manny,正站在玻璃门门口,手里用托盘端着一壶茶和几个杯子。 “啊,谢谢。”余欢起身绕过椅子,帮Manny开门,接过她手上的托盘,“这种事我们自己来就行了。” “前台的非非有事外出了,我看你们这里连杯水都还没有,就帮你们泡了点茶送过来。”Manny一边把杯子从托盘里拿出来,一边问,“这位是?” “这是我们律所新来的实习生。” 余欢道,没等她继续介绍,Manny已经朝沈逸林伸出手:“你好,我是Manny,罗纳的人事主管。” “你好。”沈逸林顿了一下,伸手。 他今天一次被余欢带着外出,于是提前换了一身正装。 可能他刚才认真分析情况的模样太像那么回事,一点不像二十出头的稚嫩新人。 Manny也表现了她惊讶:“所以你才毕业?” “嗯。”沈逸林点头,腼腆起来,总算恢复了一点平日的稚嫩。 然而Manny并不介意,恋恋不舍地放开他的手,继续道:“你哪个学校的?能进中佑,应该挺厉害的吧。” 罗纳这里大都是男性员工,颇有姿色的Manny在这儿一直是女神一样的存在,这么主动和男人搭话,余欢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这里的员工大都不修边幅,哪怕长得稍微好一点的Eric,也因为常年格子衫换着穿,让人提不起垂涎的欲望。 和他们比起来,沈逸林就是妥妥的小鲜肉。 难怪Manny主动来搭讪,还把一般只用来招待重要客户的骨瓷茶具都拿了出来。 余欢当即识趣的放下茶杯:“你们聊,我去下洗手间。” 余欢从洗手间出来,Eric他们还没回。 她远远地透过玻璃门看到会议室只有沈逸林和Manny两人,不知聊着什么,Manny脸上的笑就没停过。 “聊什么这么开心呢?”余欢笑着推门,去刚才忘了的手机,作势又要出门。 “余律师。我想到了——”沈逸林却叫住她,“我想起来了,刚才Eric说备份每天都是在半夜进行,是吗?” “……啊。”余欢吗,“是。” “那么被窃取的数据——”沈逸林朝他招手,带她重新回到桌子前,点开他pad上的草图,“理论上绕过安全系统,进入网络,根据防火墙和Eric的顶级安全措施;要想……” “你们先忙我不打扰你了。”Manny见两人讨论了起来,起身带上了门。 他一走,沈逸林便停止了。 余欢侧头看他:“继续。” “我其实没想到,我们还是等Eric回来吧。”沈逸林赔笑。 “……”这是拿她当挡箭牌。 他这拒绝倒真是照顾人面子? 余欢不由地想到了高宴。 之前她和高宴外出办事时也有类似的场景,她也像今天一样识趣地走开了,但走开没多久,就收到了高宴的消息:回来。 尽管只有短短两个字,余欢却从中读到了严重不满的情绪。 余欢只好折返回去,女方早被打发离开了,只有高宴抽着烟,意味深长地抬眼瞥她。 其实在处理男女的事上,高宴比沈逸林利落多了。 不管是高中还是如今,他虽然也会绅士地顾忌女性的面子,但拒绝其人来亦毫不含糊—— 对不感兴趣的人,他甚至都不会和对方过多交谈。 这样的高宴,是怎么和她搞到一起的呢?